5月7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有关近日网传的金华调整“限售”政策内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限售时间的调整内容属实,但正式文件并未下发。
据悉,上述网传的金华“限售”政策调整,具体是指新房由此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调整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需等房屋交付后才可办理,合同备案则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便可实现。对如今多数楼盘实行房屋预售的情况而言,这两个时间点一般相差几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政策微调具有积极意义,客观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于市场的交易行情提振具有积极的意义,“此次金华虽然没有直接发文,但是在交易合同上做了修正和调整,是一种比较含蓄的政策放松内容,至少说明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给予了关注。”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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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金华放松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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