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表演游戏应当遵循简述表演游戏的指导原则。
表演游戏的指导原则有:游戏性先于表演性,要确保所组织的活动是“游戏”而不是单纯的表演;游戏性与表演性应当很好地融合、交织在一起。
长期以来在幼儿园表演游戏中存在着“重表演、轻游戏”的倾向,为了让幼儿的表演迅速达到生动性表现的水平,教师往往采取立即示范或手把手地教等高控制的指导策略。这种指导策略忽略了表演游戏的“游戏性”,片面追求表演游戏的“表演性”。
教师往往不给幼儿游戏的机会和时间,忽略幼儿游戏的过程,追求“即演即像”的表演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师幼关系变成了指挥者和被动执行者的关系,教师往往把自己对于故事的理解强加到幼儿身上,角色的对话、动作、表情以教师的理解和标准为主,表演游戏因失去了其“游戏性”而成为单纯的“表演”。
表演游戏的发展价值:
在传统教学观念影响下的表演游戏往往只是故事教学的手段,同时在教师高控制之下的表演游戏鼓励的是幼儿对教师的模仿和服从,缺乏的是幼儿对创造的热情和渴望。这种被动的学习能够让幼儿获得的只不过是一些破碎的、静态的字词句,扼杀的却是幼儿主动探索创造的精神和充满童趣的想像与幻想。
以促进幼儿主体性发展为宗旨的表演游戏通过“创造”性质完全不同的师幼关系而赋予了表演游戏崭新的面貌,使表演游戏能够通过促进幼儿的主体性发展,有力地带动幼儿身心各方面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并因而呈现出内涵丰富的发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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