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对“2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定义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基层工作经验的定义:这指的是在县级或更高级别的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工作的经历。
2. 军队经验的认可:在军队团级或相当于团级以下的单位服役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都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 中央机关的特别规定:报考中央机关的公务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的工作经历也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工作经验的计算方法: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其基层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例如:
-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 参与特定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从项目报到之日起计算。
- 初次在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就业的人员,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计算。
-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实习见习基地或参与项目研究的,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计算。
- 自主创业并注册工商执照的人员,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
-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计算。
5.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通常截止到公务员报名当月,具体要求根据各地公务员招录公告中的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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