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游戏是以文学作品的内容情节为依据的一种游戏形式,幼儿通过扮演作品中的角色,利用语言、动作和表情等手段来再现故事情节。这些剧本有的直接来源于现有的文学作品,有的则需要教师或幼儿根据故事情节进行编写。一般认为,表演游戏在幼儿中期开始出现,并成为幼儿园游戏的主要形式之一。
表演游戏与角色游戏相似,都以扮演角色为主要手段来反映现实生活。然而,与角色游戏不同,表演游戏更多地表现的是文艺作品的内容。例如,幼儿在表演“狼和小羊”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扮演方式展现狼和羊的多样性,如凶恶的狼、狡猾的狼、可怜的小羊、聪明勇敢的小羊等,这些都是幼儿创造力的体现。
幼儿表演游戏是对文艺作品的再创造。在表演过程中,幼儿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自编自演新节目,这进一步展现了幼儿的创造性本质。故事表演游戏是幼儿非常喜爱的一种游戏活动,它根据幼儿熟悉的文学作品内容,通过表演形式创造性地展现作品。
尽管故事表演游戏本身具有自发性和创造性,但在实际表演中,幼儿往往会简单机械地再现作品内容。实际上,在表演过程中,幼儿需要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进行再创造,如通过动作、表情、增减情节、角色、删改对话、替换词语等手段来展现创造性。因此,故事表演游戏是一种极富创造性的游戏活动。
然而,在实际组织故事表演游戏时,我们发现幼儿往往失去了这种创造意识。这主要是因为教师在活动中的指导方法,直接影响了幼儿创造性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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