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奏:
把一段无序的节拍流组合成不同的模式,对长短不同经常重复的不同部分的整合,音乐旋律进行中音阶、音符或者音节的长短和强弱等。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骼。
二、旋律:
音乐的首要要素。通常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序列。[1]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
三、和声:
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法则同时发声而构成的音响组合。
四、音色:
是指不同的声音的频率表现在波形方面总是有与众不同的特性。不同的发声体由于其材料、结构不同,则发出的声音的音色也不同,例如钢琴和小提琴和人的声音不一样。
扩展资料
相关介绍:
节奏当中的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我国戏曲里称节拍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构成旋律包含两个要素,即旋律线(或称音高线)和节奏。在连续的旋律进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种直线的或曲线的进行,这些进行类似画面中线条的伸展或起伏,故称为旋律线;
关于音的时间方面:相继发出的不同音高的音(即旋律线)和各种音乐节奏的长短、快慢、停顿等表现职能相结合时,旋律才能形成音乐的种种句法和结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节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旋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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