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克人,原来是居住在墨西哥西部的一座海岛上,大约从8世纪的中叶起,开始逐渐地向墨西哥谷地进行迁移。13世纪末,阿兹特克人开始崛起,并与1326年在特斯科科湖西部的一座沼泽岛屿上,建立了他们的都城——铁诺奇蒂特兰城,这便是后来的墨西哥城。
图描述了墨西哥城的征服者西班牙人科尔斯特来到特诺奇蒂特兰古城时的情景。阿兹特克人最初是聚族而居,部落里有很多的氏族,氏族的首领是族长,各族长有族长会议,形成部落,部落酋长领导族长会议,实行民主管理。每个部落的议事会,都有不同的组成。有的议事会人数众多,起到的作用也很大;有的部落议事会人数比较少。如铁诺奇蒂特兰部落的议事会,最初成立的时候有20人,到后来只有4个人,而且都是酋长的亲近,只有在特别重要的时候,才能召开。
14世纪末期,铁诺奇蒂特兰、特斯科科和特拉科潘等三个部落结成了联盟,合力摧毁了阿茨卡波察城,成为墨西哥盆地一股最为强大的力量。阿兹特克人是这个联盟的盟主,三个部落权力平等,联盟的行动,要由三个酋长开会决定。分配的战利品,也是根据各部落派出的兵力多少来公平分配。
1428年,伊茨夸特尔任首领,在他的率领下,不断地征战,铁诺奇蒂特兰的财富不断增加,土地日益扩大,城市迅速发展起来。铁诺奇蒂特兰城大量地建造房屋、庙宇,把湖岛和水外的陆地连接成一体。修筑堤坝,在上面留有多处缺口,并在缺口架设吊桥,以御外敌。
1440年,伊茨夸特尔的儿子豪特苏马一世继位进一步对外征战,往南征服了莫雷洛斯格雷罗等很多的城镇,向东征服了韦拉克鲁斯和普韦布拉部落,铁诺奇蒂特兰城进一步扩大,并修建了两条巨大的淡水通道,通向西岸,这座城市已经发展成一座雄伟壮丽的都城。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城市人口已发展到近30万,成为当时美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在城北,修建了巨大的贸易市场,用于交易货物和买卖奴隶;在城内,修建了40多座神庙,还有很多白色和红色的古屋,这些都是贵族的房屋。还修建了很多的金字塔,最大的一座,修于1487年,气势雄伟。
1516年,因蒙特苏马二世拒不承认特斯科科墨西哥教堂旁边的考古现场出土了大量阿兹特克时期的珍贵文物,目前仍在清理挖掘中。部落会议提出的继承人,而坚持要由他提名,从而引起特斯科科部落的不满,出现骚动,使部落联盟瓦解,统治者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的雏形正在形成。
到16世纪初,铁诺奇蒂特兰的首领蒙特苏马其实已经成为阿兹特克各部落的“王”了。阿兹特克人的最高首领“特拉卡特库赫特利”,形式上为选举产生,实际上已经是由一个有权势的家庭范围内进行世袭。有五个主要的王,负责掌管各部落,蒙特苏马则是王上之王,所以在他的名字的后面,要加上一个“西”字,以示尊严和敬意。他的整个名字,则代表一种庄重、严厉、权威、令人敬畏,还蕴含着盛怒和忧愁的意思。
蒙特苏马有了一种近似皇帝的味道,豪华显赫,受人崇拜。每天早晨,文武百官要到王宫上朝。他们必须在大厅、走廊里等待召见,任何官员都不能擅自见驾。当他们被召见时,必须要身着披风,脱去靴子,低头弯腰地显出极为谦恭崇拜的样子,绝不能看蒙特苏马王的脸。王下令时,只是不断地启动嘴唇,而由秘书传递话音。蒙特苏马王用膳,也有复杂的礼仪,食品丰富、考究,餐具漂亮精美。“王”之下,还从少数贵族家庭任命祭司、收税员、审判员、书记员、警务员等一大批公职人员。若蒙特苏马王出外巡视,仪仗极为隆重。他坐着大臣们抬着的金轿,群臣们在前开道。所有的随从,都必须低首前行,不能目视着王。仪仗队的最前面,一位大臣手持着三根细直的权仗,这意味着王的亲临。所有的行人,都要站住低头,唱歌颂王的赞歌,一直到仪仗队远去。
阿兹特克人的土地公有,不能买卖和租佃。每个家庭都分有土地,这些土地都有世袭的收益权。若是土地不足,可向邻近的氏族进行租佃;如有土地两年不种,便由氏族收回,分给别的需要土地的人家。各家族除了耕种自己分得的土地外,还要耕种部分直属于王的土地和公众机关的土地。这种土地有四种,在地图上标有深红色和红色。深红色的土地,是王的土地,这些土地是由王直接控制,主要用于王的一切支出,并赏赐有功的贵族和武士。标有红色的土地有三种,主要用于军事、维修宫殿和维修庙宇、宗教崇拜仪式,和维持僧侣阶层生活等。属于氏族公有的土地,在地图上标有浅黄色。
随着战争和贸易,很多土地被赏赐给了贵族,并由他们的子孙世代继承,这已经是土地私有制的萌芽。
阿兹特克人在西班牙入侵之前,已经分化为两种人,即自由民和奴隶。奴隶是地位最低的阶层,他们主要来源于战俘、罪犯、债务人员或买卖,被用作祭神、劳动力或买卖。为了防止他们逃跑,他们的脖子上都拴着一根长棒,境况恶劣,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地位,若被杀死了,杀人者只需要向奴隶的主人赔偿。若是杀死了自由民,便要被杀死偿命。
自由民中也有很多清苦的农民,他们全部的财产只有一身破袍子,一块睡觉用的席子,还有几个煮玉米用的罐子和一两块辗玉米用的石头。他们耕种着自己的一块地,果实也大多要被贵族征走。另外,还要替王和一些供养军队的土地一年到头无偿地进行耕种、收获。一些被征服部落的农民,他们比一般自由民的境遇还要差,不仅大部分劳动果实要被贵族征走,还要准备金银、披毯、蜂蜜、石灰、木材、蜡等向上纳贡。契约规定:每隔40、60、70、90天便要向贵族纳贡一次。如果交不出贡品,便要被贩卖到集市上变成奴隶。
贵族分为统治者和一般贵族。贵族有特权标记,他们的土地由农民耕种,还要征敛贡赋。其财产受到习惯法保护。
阿兹特克人还分化出一部分“波契特克”。他们翻山越岭,走过沙漠,穿越大海,把宝石、金银、瓶罐、香炉及各种羽毛、兽皮等带到各地,并参与市场的奴隶买卖,成为商人。
阿兹特克人的氏族制度正在瓦解,私有财产出现,阶级分化加剧,奴隶制产生,国家已经初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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